作者:发布时间:2025-03-31浏览次数:50
各二级学院(系、部)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,结合我校2024-2025第二学期校历,经研究决定,我校上半年清明节、“五一”、端午节等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如下:
清明节:4月4日(星期五)至4月6日(星期日)调休放假,共计3天。
“五一”劳动节:5月1日(周四)至5日(周一)放假调休,共5天;其中:5月1、2日为法定假日,5月5日为调休。4月27日(星期日)上班(上课),学生按照星期一(5月5日)的课表上课。
端午节:5月31日(周六)至6月2日(周一)放假,共三天。
各二级学院(系、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认真检查安全工作情况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假期中有值班任务的同志务必准时到岗,做好安全巡查,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